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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年福爾摩斯探天下案時拿的是放大鏡,放大腳印、痕跡、紋路,從中得出一連串肉眼難以串連起的線索;很接近的時間,另一名偵探用上更細微的工具──或者該說,就算福爾摩斯用顯微鏡也只在實驗室,可沒像宋戴克醫師直接萬能箱就把整套顯微與鑑識工具都變出來哩。
  宋戴克醫師名案集.jpg  宋戴克是名醫師──法醫,貌似當年代這職業有點奇貨可居的味道,畢竟有一篇故事點出刑事現場怎能容忍業餘的蒙古大夫。他相當有科學精神,對於現場的狀況可以說是解析之後再連結,這一點與福爾摩斯的想像連結不太相同,宋戴克得要每個微粒乖乖就位才會看出事情的原貌。醫師看的不是人的病,而是死亡現場的的「病因」,連故事的設計都採用「醫師」的方式,也就是說,這種倒敘的推理模式就很像是事後醫生的診斷,讓早知道病症的讀者了解不是有因就有果,而是因果之中還有看不見的線索們。
  本書收錄六篇故事,就介紹看來,奧斯丁•福里曼也是以短篇見長;六篇故事自成經典,或許可以說是近代鑑識型推理小說的先驅呢。
  倒敘的故事模式讓我們一開始就知道事件的「可能」真相,會這麼說是因為其中有一篇竟然還留了懸想的結局。先知道結果在推理小說的結構上是蠻奇特的,因為本質上解謎的東西應該是從一團謎中慢慢撥雲見霧才是,但倒敘的方式都知道答案了,還玩什麼?嗯……能玩的還很多,因為「謎」並沒有解開,事實上,即使知道「結果」卻還是不知道「結局」,誰說故事開始的兇手就一定會被活逮法辦?又,一開始不是兇手的人又怎麼在故事慢慢揭曉線索時全身而退?
  宋戴克逼出事件真相的手段可以說挺「未來」的,咱們當代的鑑識我想還比他精密,不過就當時來說,要發現、重組可沒這麼容易。
  大如齒痕、小若粉塵,只要是人經過、行為過的地方都會留下痕跡,就好像缺殘的名片一樣,慢慢地就有辦法整片組起。
  書的介紹中有提到宋戴克像是精密儀器。嗯……這一點我不否認卻也沒那麼贊同,至少故事中的宋戴克還是與人情人性、社會融合,甚至對犯罪的處置也有個人的看法。他的精密是將所有小分子的證據變大,但真相就絕不是那些東西變大就能看見的。
  福里曼對於故事的運作有其變化性,雖然每一篇都採倒敘,但內容性質上各篇不同:有典型的謀殺、意外看起來像謀殺、謀殺自己(現在看來有夠異想天開的招術)……交錯的因與果都顯示著微物神探對現場的一絲不苟,同時又讓故事結構不落入窠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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