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上回這樣寫寫文章、讀書心得之類的已經好久呢!有時候不得不作出些選擇,特別是選項有衝突的時候;不過,最終是無法放下對推理小說的愛不釋手,所以這兩本有趣的短篇作品騰了我二個月多才讀完。
  鬼使神偷.jpg  妙手神偷.jpg  <鬼使神偷>與<妙手神偷>兩部是集結著世界短篇推理之王愛德華•霍克筆下系列角色的作品──小偷,尼克•費爾威。還說他是最受歡迎的角色,嗯嗯……這無可厚非呢,就許多層面來看,小偷的生涯可能還比偵探令人引人遐想與興趣。
  說到推理小說中的小偷,我想通常第一個會聯想到的應該是盧布朗筆下的亞森•羅蘋。羅蘋以他獨特的俠紳士風範與巧妙的變裝與瀟灑的舉止風靡著讀者,因為過去我也真覺得他帥呆了,甚至想像著他就會覺得福爾摩斯會變成老頑固的形象……呃,我想這也跟盧布朗故事設計有點關係。扯偏了,<鬼使神偷>中的尼克•費爾威在形象上應該也近似羅蘋,不過手腕與行動上則比較「切實」一點……呃,我想應該說,不那麼幻術般的手段,而是類似魔術一點,運用了許多人類基本感官上的誤差來達成他要的效果。
  費爾威這小偷除了手段簡潔巧妙外,還有個怪異的類似座右銘的東西:專偷不值錢之物。這可怪哉,一般的想法上小偷不為了錢或有價值之物還會為了什麼?但費爾威就是秉持著這信念,同時這信念也多少保護著他的生涯,另外案子還不少!因此,短篇之王霍克的巧思就從這地方很與眾不同地碰觸開來。
  兩部各七篇總共十四則故事,每一篇的目標都稀奇古怪,什麼福爾摩斯的拖鞋、生日蛋糕上的蠟燭、撲克牌中的黑桃四……等等,其中甚至還有要他啥都不偷的怪委託。委託人到底有什麼目的?這部分更耐人尋味是因為費爾威所費不貲,兩三萬美元在那邊跑,因此,背後的謎團就更有意思了──因為通常人不會作無利之事。
  說起來,這幾部短篇中霍克並沒有特別描寫費爾威的神乎奇技,或者該說,他所用的伎倆並沒超出想像卻很難想像,可以說是一般小偷的更精湛化,甚至嗯……還有被不小心逮到過。他擅長在人的特性中見縫插針,這部分他的自信與直覺可以說是主要的偷竊之鑰,因為會讓下手更乾淨俐落,像是遠距離的彩色海報替換、誘開注意力的臨機應變以及順理成章的買通手段……等等。有趣的是故事中的人物總問他怎不幹偵探或警察?確實,他所偷的其中一個不值錢之物就是謎團,而且總能解開。
  讓以費爾威為主角的故事更具體與富有特色還有另一個小偷的存在,白皇后珊卓拉•巴麗。這個亦敵亦友又很曖昧的女偷仔很不簡單,個人覺得她借用的名言:「早餐之前,奇蹟立現」比費爾威帥氣多了,另外許多手法也頗讓人瞠目結舌。她的存在替故事染上許多未知的妙趣色彩,兩人的碰頭迸出許多期待與想像,這兩本故事選集可以說是很有整體感的。
  第二本<妙手神偷>的最後一則故事講解著費爾威與現在同居人葛洛麗雅怎麼認識且一相處就十八年的開端,是篇頗浪漫的作品。個人還蠻喜歡這篇<偷竊葛洛麗雅的大衣>:意外連著意外,又碰巧在個性上一拍即合的人,雖然霍克說他不擅長描寫人性,不過這篇故事中的費爾威與葛洛麗雅之間的演變很值得感受感受;我相信最初只是佈局與逢場(尼克帥嘛),但後來兩人間的舉動成了難以言喻的默契,這部分又用在每一短篇最後落點的妙句上,相當有回味的餘韻。
  短篇最好是精巧有力,我想霍克已經用上千篇的故事證明了。比起先前讀過的<山姆霍桑犯罪診斷書>,神偷尼克•費爾威的故事較活潑,相對於「不可能」,尼克面對的都是「為什麼」──偷禿子的梳子,這我就看的一頭霧水哩。
  霍克的作品不曉得未來會不會有機會繼續出版?費爾威只有十四篇中譯的話,實在很不過癮呢!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飛樑-弦凝幽漣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