魅惑.jpg  書名<魅惑-從妖婦、情婦到蕩婦的禍水紅顏史>可知這部作品所描寫的主角是女人,且更是足以掀起情慾大戰的紅顏們。
  美女的定義我想各個時代不同,或許這時是如此而接下來卻喜歡不同風貌,我想本作所列舉出來的都是當個時代最引領風騷的「令人窒息」的美女;美女的歷史久遠──這是廢話,從人的存在起,「被視為特殊」的女人就是必然的存在;美女的特色不見得皆是天使的臉孔、魔鬼的身材,若展現出足以吸引異性的特色,魔力就會使得在場的其他人相形失色。
  <魅惑>的作者珍•畢琳赫斯特是個女性,可以說她將女性相對於男性的「特色」透過自古以來的故事、實人完全表現出來(不包括遠東文化),且算是頗站在男性角度來詮釋……嗯,這樣說好了,她寫出「記載下來」的對女性的評語(因為多是男性評論),同時對於該女性為何能掀起風暴進行更深入的描寫──似乎還帶著告誡的語氣。
  並沒有「反論」的角度使得這部作品充滿著特殊的魔力,從一開始的傳說、傳奇到最後出現在報章、螢幕上的真實美人直接地告訴你:抗拒,只是徒勞。
  人呢實在是種異常的生物,原本自然的特性到我們身上會出現所謂的「意識的選擇」,結果就是會對吸引力相抵或相抗,既複雜又錯綜的選擇就成了他人在自己眼中的「命運」,有趣的是針對「共同」的標的可能會產生類似的「命運」,尤其女人之於男人,所以在男人眼中那些銷魂引力的女子就被描繪成「惡魔」的存在。呵,人喜歡對別人強調不要失去自我,因此塑造出相對之「惡」讓自己避免,但愈是造就就愈是代表──愛的要死,不是麼?
  本來是天生的吸引魔力卻被人用了亂彩塗抹算是人類歷史的華麗之章吧,而在女性意識抬頭後,些許女人就自行亂彩加身,公開地用肢體、語言聲明:怎能不看我?
  要說納悶之處大概在於過去以許多神學的角度來評斷女人,我想在創造信仰之人的言語與概念原本不是該庇護「所有人」麼?怎到後頭引用的卻是因為自己的慾念而將「逆神」的形容加諸在女人身上呢?似乎男人自古就特喜歡替自己超脫,神職人員不是更要去感受、體會自己的生命與感觸?用神之名來刺女人不是種嫁禍麼?若說女人讓心裡感受到魔鬼,那魔鬼其實是在自己的心裡深處吧?不坦然感受自己生命的真諦,六根還清靜個屁。所幸現在的人包容性大多了,而女人也有自己能展現的舞台。是不是「魔女」那就看你是否會因為她所表現出來的魅力而愛上她吧!
  穩定是人所努力的,我想或許女人是種相對於穩定的存在,才被男人稱之為「魔」吧,但生命不就是如此動靜反覆?所以徒勞之事你又何去抗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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