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Murder Shop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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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obii:3

標榜銜接漢密特到卜洛克的作品……不過我冷硬派的歷練尚淺,卜洛克某本書還讓大學時的我讀得不知所云,一直到前一陣子的《父之罪》感受到他的魅力;漢密特則只有讀過拳頭與夢想般的《紅色收穫》。那麼,這本強納森.拉蒂默的《死者無動於衷》是本怎樣的冷硬派作品?

柯倫與歐馬利是一對無賴……呃,不對,是偵探組合,暗喻很多的嘲諷哥柯倫以及健美帥氣還蠻富正義感與騎士精神的歐馬利,兩人受艾瑟士先生的委託前往調查威脅信的問題,於是兩人就跑去渡豪門假了……真的差不多是這樣,接著就是不同風格的美女出場,恐嚇信瞬間好像不太重要?然後事件就來了。

這對偵探搭檔是很風趣的一組,對話仔細去想是蠻哭爸的,總會用一些特別的描述與字眼探探別人或自己的底;出腦子跟嘴的柯倫有沒有料?故事後面我想會蠻讓人印象深刻,但我還是覺得他老兄能有點狼狽卻又泰然自若地從醒來身旁的人竟然噶屁的狀況下回到自己房間還嘲弄自己「真是個美好的夜晚」這一點很了不起,算是種平時貪點別人小便宜但關鍵時沉著面對惡局的特性。

冷硬走向卻是解謎式的場面,如何在密室中殺人或逃脫?很有意思的在冷硬派的作品中不是靠硬來,而是巧妙地思維推演導出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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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obii:5

相信在古典推理中奧希茲女男爵的這部<角落裡的老人>角落裡的老人  絕對是常常被提起的作品,他可能不是安樂椅神探的最初,但應該就是整本窩著不出門就演出推理的系列短篇(其實比較像事後說故事,不過這老人最多好像也就是去法院搶位子而已)。

還沒讀之前我還想像是個溫厚的老者帶點智慧之語之類,然後碰到有問的人給予解答……錯!大錯特錯了!若是我所想的樣貌那會有點溫馨帶點小無趣,而真格的角落裡的老人則是個看起來有點退縮發言卻絲毫不慚的囂張角色,因此,女主角寶莉記者一開始才會鬥雞般地想挑戰這八成出言不遜的老者,結果卻是被他一椿又一椿地點出:沒有疑案,問題是「沒有腦子」而已。

年代是1900年初期,若對照今日則科學辦案還不夠發達,因此故事中詭計如同魔術演出的偷天換日能成就不錯的效果;角落裡的老人主要是透過人的行為與心因去分析事件中所有人的走向以及旁觀者、證人透露出的「純粹的發言」,少了針對某個審判上的直接標的的念頭,真相就靠著者些要素連連看般地畫出一個最有可能的圖形,有趣的是,角落裡的老人真的只是在麵包店裡頭抓著條細繩猛打結、打開、又打結地討論社會上的「謎案」,對於要否懲罰犯人,他頂多最砲一下說應該吊死,然後又悄然離開。不見得有證據卻紮實的讓推理鑿出一窺真相的覰孔。

讀到後來慢慢地理解老人的邏輯,大概也能看出後面案子的可能性,算是平穩的故事推演,但是……奧希茲女男爵證實她並不是寫出個特別角色就自喜的作家,本作中最巧妙的謎團就在最後的案子透露出來,真的是令人掌聲叫好的收尾,同時也呼應了老人對於當時的警察、審判以及對於自我的評價與觀感。不愧為經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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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箭屋>。箭屋  這本A.W.E Mason的古典作品也曾在舊書店留意過,而今讀完了。
  封面的廣告標榜這部作品為古典黃金時期的傑作,不過讀完個人是覺得在事件的感覺與最後的解謎來說,較不像一般推理小說的狀況,反而充斥著讓我覺得「惡作劇詭計」的感受;是在氛圍與那年代的法國(其中還有英國的元素),加以命案、謎團呈現出頗當代特色的故事。
  先從英國的律師合夥公司中切入,海斯立的事務所收到來自法國的「討錢信」,沒多久又變成「指控信」,所以讓旗下的吉姆.傅畢雪(好難記的名字)前往法國,而前往的隱藏動機恐怕是原法定遺產繼承人貝蒂.哈洛是個能激發英國騎士精神的美少女吧。
  法國方面派出哈那得警探前往「關切」,若不是某個素行不良的結果沒錢拿得俄國親屬有所指控,哈洛夫人只會被視為自然死亡而遺囑成立,結果──結果就是現場調查時發現幾個不解的疑點讓哈納得決定找出其中的問題,也找出或許是場謀殺的蛛絲馬跡。
   哈納德頗有巧思的查案,而英國來的傅畢雪則轉在兩個美少女之間,尤其貝蒂,故事的介紹中說傅畢雪算是華生的角色,但他比華生的「英騎」做風更強烈,個人 覺得他比較像是來法國找美少女當老婆的──說得言重了,總之,哈納德完全逮住他的特性讓他在事件之中團團轉,最後再完全地讓真相呈現在他面前,而他完全可以說是「意志將崩潰」的狀態,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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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嘖嘖,以我對我自己的認識,會選這本書先讀算是「不意外」,畢竟這書明到底是搞什麼飛機?這本<棉花闖哈林>棉花闖哈林  被詹宏志先生選入百大經典犯罪推理小說,到底會是什麼內容?棉花又如何呢?所以早在我閱讀之前就先看了一下簡介,這才知道作者是名黑人,在美國黑人還渾沌的時代中曾苦過,甚至作品的出版也屢屢遭到刁難(這倒不難預見),嗯……插個話是覺得「美國大熔爐」這句話要放到近代才算數,否則在那個白人嚴重歧視其他有色人種的國度,不只是笑話,還要自嘲本書作者卻斯特.海姆斯跑到法國去得獎後再把作品英譯回美國,甚至成就了美國冷硬派中的一席地位(只是譯入中文的極少)。
  故事始於一場演說,內容充滿著希望:募款要幫助美國黑人回到故鄉非洲大陸。許多家庭支付了頗鉅的一千元且充滿希望,卻在這時殺出程咬金:突如其來的搶劫把剛募好的八萬七千元給席捲而去。
  在接下來的鉅款追逐戰中,海姆斯用了許多人物側寫出些許美國黑人的生態,像是信仰、詐騙,然後那輛搶了錢的車子與追搶錢車的裝甲車就從後面呼嘯而過,引動一連串的效應,其中,有捆棉花憑空掉落,這一捆棉花就成了故事之後的追逐軸心。
  海姆斯筆下的黑人雙煞出動,要顯示出棺材艾德與掘墓瓊斯的威嚴簡單描寫一下兩人的經歷與外貌真的就夠了,這兩人也都不是正規的警察人員,他們運用所有可行的方法要追查出事件真相,對他們來說,小犯小罪是小事,人總會有些慾望,但真的大的才是該重點處理,且讓我覺得這兩人有種可靠的正義氣度是他們辦案的重點在於:「把錢還給那87個可憐家庭」上這一點,這真是寫到檢警人員最該有的心理風範,而不是一堆死沉沉的規矩與愚蠢的刻板印象──故事中雖然有點像是與白人對比,但你絕不會覺得是作者因身為被迫害的有色人種而加油添醋的東西;事實就是如此。
  犯罪與社會階層與人性中的種種都描寫的相當活潑,個人覺得是部很有特色也很傑出的冷硬派犯罪作品;另外,事件的真相算是有些透露在故事中,像那名拾荒老人拿去秤的棉花重量……難道不會怪怪的麼?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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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典可以說是一種前所未有的開創,這樣的開創呢倒不是說「之前的人沒寫過」,是否有被寫過類似的題材這一點是很難說的,然而,能把一個很有意思的點子納入並且結果,如此,經典之名就無庸置疑,甚至在歷年後還得以被提起,這就說明了一部作品的立足之地,我想,在詹宏志的<謀殺專門店>系列中此類的推理犯罪文學比比皆是,而今我讀完的這本安東尼.柏克萊的名作<毒巧克力命案>後更有此番感觸。毒巧克力命案  
  這部作品開宗明義就來個推理性質的俱樂部與事件,這俱樂部還強調了非是對於犯罪、推理有高深領略之人不得其門而入,其中成員的素質就令人期待了,更別說僅僅六人──雖然不免覺得格局有些狹隘,然而在那年代如此的文學、如此的發展,我想,這是種指標性的設定。
  許多偵探齊聚一堂來進行推理這個點子在推理小說中已經不算稀奇,說是不希奇還是比「暴風雨山莊」這樣的玩意而更令人期待,不消說,許多讀者愛推理小說就是喜歡偵探的神智大顯──傷腦筋有時不是快感,感受事件的解開令人豁達。
  若只有單一偵探,那作者就會設計、琢磨,進而在最後或是最後的最後讓讀者一瞥驚鴻,但聚了好些個強探,這下子不同的思維與經歷就會帶出不同的偵查手法,且,別說什麼「真相只有一個」,不同的切入點或許成就的是不同的兇手與結果。
  <毒巧克力命案>的問題點在於在一間俱樂部裡,兩名在生活上並不算有什麼密切交情的貴族因為一盒巧克力有了交集,一個是厭惡透了巧克力公司的行銷手法,另一個則是與妻子有個賭注,這賭注得讓他拿盒巧克力回家去,這下碰巧就收了。回家當然就吃,老公吃幾個出去後就急救,而妻子嗜嚐的情況下一命嗚呼……這下,到底是誰又或者被害者真的是預先設定的被害者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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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慢慢接觸經典、古典的作品能感受到拉出一段距離的那個時候的文學有著怎麼樣的風貌。
  艾德蒙.克里斯賓的這本<玩具店不見了>玩具店不見了  有個引人好奇的名稱,不點一下還真不知道這是本出人命的推理小說。知道是推理小說後就納悶著:何謂玩具店不見了?
  故事的開頭有些典型地帶出凱德根對於自己的狀況與心理上的……呃,渴望改變,於是在一連串有點出毛病的狀況中他來到牛津的某處。亂晃,莫名晃到間看起來是賣玩具的店前,沒想到店門竟然沒鎖上?為了找些刺激,他老兄走進去,還不僅於此地上了樓,然後。
  屍體。接著被打暈。
  醒來後滿頭朦朧,找警察、尋路、發現了「店」,結果玩具店不見了,取而代之的是間雜貨店,而且看起來本來就是雜貨會住的地方──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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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艾伯比的終點站.jpg  會讀到這部作品是種意外性,碰巧在舊書店遭遇到遠流的「謀殺專門店」好幾本任君選擇,我看了看,決定拿這本介紹起來有些趣味意思的<艾伯比的終點站>──呃,其實另外還有拿一本<宋戴克醫師名案集>啦,呵。
  麥克•伊尼士是我不曾聽聞過的作家,就簡介來說,他是個大學者,也因此創造出「掉書袋」風格的推理小說。
  所謂「掉書袋」就是搬出學識,這有點像是小說中的炫學,不過我覺得以字義來說,「掉書袋」比較像是藉機賣弄──好吧,兩者很像,只是「炫學」說起來比較正式,而「掉書袋」似乎比較具有隨性性。
  好啦,這下可好,都還沒開始故事就先說本作有一堆學識賣弄。嗯,介紹也說別擔心,這部作品並不是靠著一堆知識成為經典,而是作者運用他的學識創造出「文字性強烈」風格的推理小說;呃,我想這是一種文學的駕馭,伊尼士並不是照「資料」或「知識」宣科地把那些東西放進去,而是讓這些知識很活地出沒在故事的人物與對話之中。風趣地運用「書袋」,是本作「掉」的方式,特別是這部作品更圍繞在百科全書的作者身上,就這一點的結合,成就了本作。
  故事的開始就像一場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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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年福爾摩斯探天下案時拿的是放大鏡,放大腳印、痕跡、紋路,從中得出一連串肉眼難以串連起的線索;很接近的時間,另一名偵探用上更細微的工具──或者該說,就算福爾摩斯用顯微鏡也只在實驗室,可沒像宋戴克醫師直接萬能箱就把整套顯微與鑑識工具都變出來哩。
  宋戴克醫師名案集.jpg  宋戴克是名醫師──法醫,貌似當年代這職業有點奇貨可居的味道,畢竟有一篇故事點出刑事現場怎能容忍業餘的蒙古大夫。他相當有科學精神,對於現場的狀況可以說是解析之後再連結,這一點與福爾摩斯的想像連結不太相同,宋戴克得要每個微粒乖乖就位才會看出事情的原貌。醫師看的不是人的病,而是死亡現場的的「病因」,連故事的設計都採用「醫師」的方式,也就是說,這種倒敘的推理模式就很像是事後醫生的診斷,讓早知道病症的讀者了解不是有因就有果,而是因果之中還有看不見的線索們。
  本書收錄六篇故事,就介紹看來,奧斯丁•福里曼也是以短篇見長;六篇故事自成經典,或許可以說是近代鑑識型推理小說的先驅呢。
  倒敘的故事模式讓我們一開始就知道事件的「可能」真相,會這麼說是因為其中有一篇竟然還留了懸想的結局。先知道結果在推理小說的結構上是蠻奇特的,因為本質上解謎的東西應該是從一團謎中慢慢撥雲見霧才是,但倒敘的方式都知道答案了,還玩什麼?嗯……能玩的還很多,因為「謎」並沒有解開,事實上,即使知道「結果」卻還是不知道「結局」,誰說故事開始的兇手就一定會被活逮法辦?又,一開始不是兇手的人又怎麼在故事慢慢揭曉線索時全身而退?
  宋戴克逼出事件真相的手段可以說挺「未來」的,咱們當代的鑑識我想還比他精密,不過就當時來說,要發現、重組可沒這麼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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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遊走舊書店的樂趣除了瀏覽之外還有離店後的開封──沒習慣買書前先讀過。因此許多作品在甫閱讀時是完全沒有認識的,這是買下二手書後的樂趣。
  遠走高飛.jpg  <遠走高飛>這部作品包括作者戴利.金我都未曾聽聞,只因本書是詹宏志謀殺專賣店就順手買下。
  透過作品中的作者介紹才知道戴利.金曾是一位相當被推理文學界看重的作家。他本業為心理醫師,在黃金推理時代也寫出數本作品,以作品的實力來說可媲美當時的艾勒里.昆恩及約翰.狄克森.卡爾,然而他並沒有朝推理小說的路子邁進,最後留名在世的只有經典的交通三部曲及些許短篇,中譯部分似乎就只有<遠走高飛>了。
  故事的開始就讓讀者陷入空中危機之中,槍聲、人物的驚惶及飛機之難準備要邁入終點,激起了想知道先前發生何事的興趣,故事也在不知飛機吉凶的情況下來到事件發生之前。
  知名外科醫生正要前往西岸救治其兄病症之際收到了恐嚇信函,這封信函標示得相當自信,註明將於中部時區中午十二點整殺死目標人物。由於外科醫生之兄是議員加上其本身之價值,警署部分計畫了滴水不漏的保護,警探羅德受命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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